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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ovember 02

    天鹅绒

    姜文的《太阳照常升起》蛮有意思,仔细嗅一嗅,似乎是《巴别塔》的结构,海明威的书名和叶弥小说以及姜文自己的理想综合体
    借助着网络上的诸篇解读,勉强在第一遍时候明白了故事在讲什么,房祖名把小队长演得不错,好像boy版的章子怡,就看他来回奔跑了
    看了原小说后,发现这只是电影一部分情节,二者的意味有不少差别..
    不管怎样,故事很耐人寻味,画面很美,《树上的疯子》也够冷的...
     

      《天鹅绒》
       作者:叶弥
      
      从前有一个乡下女人,很穷。从小到大,她对于幸福的回忆,不是出嫁的那一天,也不是儿子生下的那一刻,而是她吃过的有数的几顿红烧肉。
      这个乡下女人真的非常穷,她家里的炕上一年四季只有一床薄而破的被子,被子下面一年四季垫着一条芦席。她有一双干净像样的布鞋,用作逢年过节和走亲访友时穿—光着脚穿,因为她没有袜子。当然她更不可能有牙刷、牙膏、指甲钳之类的东西。
      这是一九六七年的中国,距今不远,想忘也忘不了。问题不在于她的穷,在于有另外一个女人背后嘀咕她:“连袜子都不买一双,敢情真想做赤脚大仙?”
      这一句话传到了她的耳朵里。她是个自尊要强的女人,曾经在脱盲班里学到过一些学问,譬如:地球是椭圆形的,在宇宙里像一只鸡蛋那样无休无止地滚动。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。共产党一心救中国等等。但是很多很多的学问在脱盲班里是学不到的,譬如人和人之间怎样协调相处。她既不能一笑了之,也无法去找那个背后说三道四的女人吵上一架。问题是她没有钱买袜子。
      她思来想去,想到一个主意。那是冬天,已经过完春节了,她的儿子在学校里读高一,十八岁,功课很好,好到同班的一个女同学送了他一支钢笔。还有几天他就要从高一升到高二了。这个女人把儿子叫到面前,告诉他:读到高中毕业,又能怎样呢 ?十八岁,是帮家里挣工分的年龄了,某某的功课不是比你更好,去年就不读了,帮着家里挣工分,还订了一门亲。
      她把儿子的几个学费揣在怀里,不顾一切地朝集市上走去。集市上有一家商店,方圆十几里惟一的一家商店。大号叫“XX供销合作社”。简称“供销社”。供销社里每一个营业员都像干部一样有权。女人要了一双深灰色的腈纶袜子,仔细打量之间,心里又有了盘算:买了一双袜子,不过是跟别人一样有了一双袜子,不过是逢年过节穿一下。
      她放下袜子,就在供销社里转悠开了。转完供销社又到集市上转悠。不觉天就黑了。她看见集市上一下子冷清下来,就昏了头,心里敲响了锣鼓,越敲越响,越敲越乱……她想到该回去给儿子丈夫弄一点糊口的,想到有点对不起儿子,想到她这么个又穷又傻的女人,却生了个聪明听话的儿子。突然间,这个女人做出了一个行动:买了两斤猪肉。
     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:进了村,她上了一趟茅厕,把肉拴在茅厕外面的木棍上,她出来的时候,肉不见了。但是她这个人还在。这个人从此就负载着一个沉重的任务,她要为失去的两斤肉喊冤。她不上工,不下灶,几乎不吃不喝,每天站在她家里的屋门口,脏话连篇骂,骂谁偷了她的猪肉。村里的女人一股劲地劝,告诉她,谁都相信她是买过肉的,也许那块肉被饿狗拖跑了。她转而骂狗,听上去就像在骂人,比直接骂人还难听。这回没有女人去劝了,因为种种迹象已表明,她病了。儿子运气比她好。他回乡务农后,当了队里的会计,那个送钢笔给他的同学是大队书记的三女儿,有点心脏病,有点哮喘,眼睛有点斜视,但他还是娶了她。这样他二十多岁就当了他那个队的小队长,管着四十多户人家,二百多号人。
      我在《司马的绳子》里这样提过:后来,大批大批“下放”的人开始返城。我们一家 回去了,唐叔叔吃了官司,他的老婆拖儿带小地也回去了……
    唐叔叔杀了那个乡下穷女人的儿子。这件事人家是这样说的: 小队长和姓唐的老婆有了男女关系,女人的丈夫用一杆猎枪毙了小队长。
      唐叔叔大名叫唐雨林。祖父是印尼华侨,那杆猎枪据说就是他留下来的。唐雨林的老 婆叫姚妹妹。姚妹妹上头有五个哥哥,到了她终于是个女孩子了。父母亲又喜又怨地,索 性把她叫做了姚妹妹。

         姚妹妹到了四十岁还是姚妹妹,会赌气,会俏皮,会耍赖。圆而白的脸上,总是带着一副 观察的神情,观察的目的是为了在该笑的时候奋力大笑。结婚晚。她三十九岁的时候,女 儿才九岁。女儿喜欢在小辫子上系两只蓝蝴蝶结,偏偏她也喜欢在两根大辫子上系两个蝴蝶结,也喜欢蓝。于是她这样跟女儿商量:“囡!蝴蝶结是大人戴的。妈给你头上扎一条宽宽的红带子。“
      女儿不干。女儿搬来了父亲唐雨林。唐雨林这样跟老婆商量:“乖妹妹。你们两个人换一换,她戴蓝蝴蝶结,你扎宽宽的红带子。“ 姚妹妹不干。唐雨林哄劝了半天,口干舌燥,伸出巴掌,恶狠狠地扇了她两大巴掌。姚妹妹的眼泪还未曾干,她的爹妈就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地跑来了,坐在客厅里,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苦:“带大一个女儿不容易啊!生下她也不容易啊!从来不舍得打她一下。现在倒好,送上门给人家打耳光了。“然后,她的五个哥哥也来了。
      有客人上门,唐雨林总是这样介绍老婆和女儿:“这是我的大女儿,这是我的小女儿。“
      唐雨林、司马、我父亲,三个人是棒打不散的赌友。
      这三个人在赌场上是好汉,好汉们各有特点:司马是智者,我父亲是仁者,唐雨林是 侠者。唐雨林脾气火暴,除了对老婆没办法,什么样的人他都不怕。有时候他会带着那杆猎枪去赌,所以赌场上的小人见了他退避三舍,不敢赊账,更不敢做手脚。
      大约从六九年“下放”那年开始,三个人约定:每年的大年初一下午聚合到一起,豪赌一夜,第二天上午八点分手。为了一夜豪赌;也为了老友相聚,唐雨林要顶着寒风,骑一个半小时的车子。
      一个半小时是指正常的行驶时间,不包括他在路上打猎的时间。我们记得他当时的样子:背着猎枪,满脸通红,双目发光,鬓边汗湿着,自行车后面捆着年货,年货里有他即兴打来的野物。我们老远就冲着他咧开嘴巴笑,他的口袋里还装着白果,他教我们如何把白果埋在灶膛热灰里爆着吃。有一次,他一本正经地对我们说,白果爆裂的声音特别像他放屁的声音。于是我们扔下白果,爬到他的身上,把他揍到求饶。
      总而言之,他一点也不像个杀人犯的样子。姚妹妹跟着丈夫“下放”那年恰好整四十岁。她一点也不伤感,她认为将来会有许多变通的方法。但是唐雨林心情沉重,这儿太穷了,太穷的地方总是像死一般寂静,他喜欢这种毫无内容的寂静。
      他跟在向导后面,不动声色地打量路上遇到的每一个当地人,在赌场上他就经常用这种目光打量对手。他发现他走进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。
      她走着走着,就和那个穷女人的儿子碰上了。
      穷女人李杨氏,她的儿子叫李东方。李杨氏疯骂了许多年,恰巧在唐雨林一家来的这一天清醒过来。她不知道自己能清醒多少时候,赶紧梳了头,洗个澡,穿上鞋子,急急忙忙地跳河了。
      她跳河的地方忽然热闹起来,许多人朝河边跑过去,又围着河嚷嚷:“死了死了。没用了。“向导扔下唐雨林一家过去看热闹,一会儿过来说:“死的是小队长的老娘。丢掉了二斤猪肉,就疯了。听说今天醒了,梳个头,洗个澡,穿上鞋子,就投河了,洗什么澡?多此一举,反正要投河嘛。“
      于是唐雨林看见了李东方,李东方就看见了唐雨林的那杆猎枪。他一愣,眼里露出惘然的神情,一时竟无话可说,他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猎枪,这杆猎枪看上去与本地民兵训练时用的“三八”式步枪有很大的不同,它很华丽,带着城市里陌生的富足的气息。它有些咄咄逼人,他不知道对它说些什么。
      李东方黑而瘦,裤管和袖管看上去空荡荡的,没有屁股,肩膀宽宽的,因而整个人像个T字形状,硬而且冷,设着一道防线。但是他的神情却是不设防的,他细长的眼睛里流露出对什么都认真的样子—什么都认真,却什么都不准备问的样子。眼梢略略上扬,眼眸晶亮,令人想起某种驯顺的食草动物。另外,他经常随着外部情况而变换表情,这个习惯使他像一个没有多少心思的孩子。
      这是唐雨林一家和李东方初次见面的情景。说实话,唐雨林有点看不起这个顶头上司,但是他知道不能流露出这样的感受。唐雨林阅人多多,唐雨林百战百胜,唐雨林从不伤害好人。
      但是姚妹妹在伤害人了。姚妹妹皱起了鼻子,说:“有问题吧?我妈总说他们是有问
      题的。你看看,二斤……二斤……又不是二百斤。“
      她的女儿问:“二斤?二斤是多少啊?”
      姚妹妹说:“二斤嘛,比一斤多一斤。”
      她突然大笑。二斤,比一斤多一斤,这样的回答确实让人想起来觉得好笑。这样,唐雨
      林就不得不板起了脸,说:“姚妹妹,人家悲伤的时候,不要这么大笑。让人家听见了不好。我们下乡来接受人家再教育的。“冬天,做什么样的事最美呢? 吃饱了饭,穿得很暖和,坐在无风的太阳底下,吃姚妹妹炒的葵花子,喝从苏州带来的五窨碧螺春茶,听女儿唱简简单单的儿歌。唐雨林几乎适应了改变生活后的巨大落差,但是他知道这样悠闲着会有一些麻烦。李东方上工的时候,经常绕着路走过唐雨林的家门口,不吭声,不回头,给唐雨林看一个僵硬的后背。他是小队长,唐雨林知道会有一些麻烦,他必须跟这位李东方达成某种协议。李东方的娘下葬那天,唐雨林也去吊唁。
      他扛着那把猎枪,大刀金马地朝桌子旁边一坐,人群哄然一声朝后退避,像潮水一样,留下了搁浅的李东方。李东方和唐雨林在空无人处面面相觑,中间搁着那把猎枪,都有些慌张。突然,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给了对方一个微笑,笑的含义是各不相同的,突如其来的尴尬境地让他们有了第一次和善的交流。
      唐雨林这一天收获颇丰:李东方一个半生不熟的然而友善的微笑,一只野兔子,一只五彩斑斓的野鸡。他把猎物扔到姚妹妹脚下,说:“去!用盐腌了,挂在风口上吹着。改天请李队长来吃饭。“
      李队长来吃饭的情景值得一说。他穿上了新褂子和干净的解放鞋,两只手背在身后,耷拉着脑壳,扛着一对瘦而笔直的肩膀,来到唐家大门口。他小心地叫了一声:“老唐。
      “
      老唐和妻女都在灶房里忙活,没有听见。他站在那儿缓慢地转动着脑袋,认真地四下里看了几眼,不知为什么突然一惊,迅速地几步跳到了屋后。过了一会儿,他看上去轻松了,浑身从脖子那儿开始松弛,松弛的结果是,他慢悠悠地蹲下了,眼睛看着河边几根没有收割的芦苇。
      唐雨林和姚妹妹轮流到大门口去张望,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,唐雨林心中焦躁。姚妹妹说:“不会掉到河里去了吧 ?”唐雨林刚想责备她几句,就听得女儿惊喜地大叫:“找到了。“—她在屋后找到李队长了,并且拖着他的袖子不放。唐雨林跟着姚妹妹笑起来。
      趁着吃饭,唐雨林和李东方达成协议:他可以暂时不出工,替李东方管教队里的几个痞子。那几个痞子老在集市上转悠,喝酒赌钱,扰乱地方治安。
      这顿饭,姚妹妹喝的酒比他们两个人加起来的还多。酒至酣处,她撇开丈夫跟李东方发牢骚:“说什么我也要离开你们这个地方。我是很认真的一个人,我说的话都是真话。我为什么说真话,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小,父母哥哥都宠我,所以我胆子大,不怕得罪人。我这个人天生有福,从来没有吃过亏。你是农民阶级,我是工人阶级。哪,农民阶级和工 人阶级都应该说真话。我要得罪人了,你们这个地方真是野猫不拉屎的地方,什么东西都 没有。我保证你没见过小笼汤包和虾仁烧卖。“
      李东方神往地问:“虾仁烧卖是什么?”
      唐雨林从来就管不住姚妹妹。他站起来对好脾气的李队长说:“她这种言论,该枪毙。交 给你好好教育,我要溜之大吉了。“
      唐雨林提着枪出去了一阵。傍晚,他一无所获地回到家。姚妹妹在房间里睡觉,圆脸上睡得一团粉红。厨房里,李东方还呆呆地坐在那里,看见唐雨林走进来,脸上什么表示也没有,站起来就走了。唐雨林走到屋子外面,问踢毽子的女儿:“你妈下午怎么了?”
      女儿说:“下午没怎么。”
      唐雨林、司马、我父亲,三人中,我父亲是仁者,司马是智者,唐雨林是侠客。这三 种人,只有侠客具有这样的两面性:既有令人生畏的铁石心肠,又有无处不在的悲天悯人。
      唐雨林遵照与李东方订下的协议,每日到集市上去转悠。那几个泼皮确实难缠,但唐雨林是何等样人,连吓带骗,没几天就把这帮泼皮收服了,令他们不再扰乱百姓。他也确实向他们动过武,那是他实在生气不过,把猎枪搁在一边,捋下几根柳条,狠狠地揍他们的屁股,把他们揍得四下里逃窜。后来,他就给他们表演枪法,谈城里的见闻和吃穿用度,给他们做红烧野鸭煲西瓜野鸡盅什么的。
      如此不出半年,他就是几个泼皮家的常客了。他们在一起有许多事情可做,譬如打猎、赌博、空谈。他们都觉得相识是缘分。
      唐雨林对泼皮们说:“有时候,我是你们的朋友……”泼皮们响应:“朋友啊!”
      唐雨林又说:“有时候,我是你们爹。”泼皮们再次响应:“老爹啊!”
      这种富有层次的关系肯定给唐雨林带来了莫大的愉悦,不然的话,他为什么经常在外 面不回家呢 ?不想姚妹妹炒的葵花子,也不想苏州带来的五窨碧螺春茶。
      这就冷落了姚妹妹。
      姚妹妹确实是在这时候与李东方好上了,一件看上去极不可能发生的事发生了,一件非理性的事件,一件考验人类智商的事件,一件不是第一次发生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发生的事件。每当这样的事发生后,我们冥思苦想,智商受到极大挑战。我们只能这样猜度:这是不正常的事情。
      初夏的一天,唐雨林如往常一样,扛着枪到他一个小泼皮家里去。坐在人家屋外的苦楝树下,喝酒猜拳,热闹到半夜,他觉得露水渐重,就对泼皮们说:“散了散了吧。”泼皮们上来按住他说:“老爹不是说今晚要住这里吗 ?”唐雨林诧异道:“我什么时候说了?“泼皮们一齐回应:“说了。”唐雨林一头迷雾,抓耳挠腮地想了片刻,站起来果断地说:“没说。回去。”
      他说走就走。
      泼皮们跟在他后面,不住嘴地劝:“住吧住吧,老爹!再睡一刻天就亮了,不在乎这 一时半刻地赶回去。“
      唐雨林不理睬他们,他心里一个劲地想赶回去。他突然发现,这世界太空旷了,令人想起一些让人不安的物事。
      他大步流星地走了片刻,觉得身后有异样。回头一看,泼皮们全都跟着他,默默地,像一群鬼魅,难怪他听不到声音。他生气了,把枪从肩膀上卸下来,举起枪柄作势要打过去。这一次,没有发生他预想中的逃窜场面,泼皮们不动。
      那,我们就不送老爹了。
      老爹你留神脚下,慢慢走。
      不管有什么事,老爹你明天一定要过来喝酒。
      雾渐渐地深了,漫过了路面,淹没了唐雨林的脚,四周围全是湿淋淋的麦田。湿透的
      麦苗在深夜里也醒着,发出异样的香味。有一点风吹过来,卷不动浓重的雾,却把唐雨林的脸吹得冰凉,到了家。
      家是三间草房,冬暖夏凉。西边是吃饭的地方,女儿的小床安在中间,他和姚妹妹的大床在东边,那是他的天堂。 天堂里有了陌生的声音,这就是泼皮们送了他一程又一程的原因。
      唐雨林愣在窗口。
      他听到两句话。第一句话是姚妹妹说的:“我家老唐说我的皮皮肤像天鹅绒。”第二句话是李东方先生说的:“我要做你用的草纸。”
      唐雨林把枪倚在窗子下面,走到邻居的屋后,那里有一座隔年的麦草堆,他就坐下来,偎在草上。他有些后悔回来了,按照惯例,过了半夜,他就住在别人家里了。一觉睡到大天亮,唐雨林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回去。姚妹妹在厨房里烧粥。唐雨林走近她坐下。枪就靠在墙壁上。唐雨林对姚妹妹说:“你过来。”姚妹妹看了他一眼,坚决地说:“不。”唐雨林再次命令:“过来!”姚妹妹再次拒绝“不。”唐雨林再次命令:“ 过来。“姚妹妹再次拒绝:“不。”于是唐雨林问:“是不是你比我有道理?”姚妹妹看都不看他一眼,说:“我要把粥烧好。”
      唐雨林无可奈何地说:“好吧,等你把粥烧好,我就狠狠地揍你一顿。”姚妹妹说:“你揍!”
      过了一会儿,姚妹妹把粥烧好了。她拿了酱菜和筷子放在唐雨林的面前,盛了满满的一碗烫粥端过来了,到了唐雨林面前,她跪下了。认真地跪着,把粥放到他的桌子上,然后把脸伸过来,说:“你打吧。打了,大家就好过了。”
      唐雨林想,我要上了这样的女人,就得为她放弃正常生活的愿望。美貌的女人会害死男人,头脑简单的女人也会害死男人。这个头脑简单的女人会害死两个男人的。他伸手摸摸姚妹妹散乱的头发,心情沉重地告诉她:“你这是送人家死啊!”侠者唐雨林一手拉起姚妹妹,把她拉到自己的腿上坐下,一手端起粥碗,“呼噜呼噜”地一气喝完。然后,一手推开粥碗,一手推开姚妹妹,提了猎枪就走了。
      他在李东方必经的土路上候了三天。第四天,李东方出现了,空着两手,一脸憔悴,裤管和袖管看上去更空空荡荡了,“T”字形的人小了一圈。奇怪的是,面对猎枪,他的神情竟是坦然的,眼眸还是晶亮的—亮得和先前不大一样,先前是认真,现在有点像是营养不良。唐雨林知道,三天,足以让这个疯女人的儿子找到生存下去的办法,他比他的母亲要顽强得多。
      唐雨林放下枪,让他说话。他说话了。他的语气是不卑不亢不温不火的,没有任何让唐雨林挑剔的地方。
      “我是该死。”他仿佛是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,“但是有一件事我搞不清楚,死不瞑目。“
      唐雨林点点头。
      李东方面不改色地说下去:“什么叫天鹅绒?”
      唐雨林又端起枪:“天鹅绒是一种布料。”
      李东方呆滞地看着唐雨林的枪。
      唐雨林想,毫无疑问,这是个阴谋。他在乞命。
      “滑溜溜的一种布料,有点像草地,有点像面粉。”
      这一次,李东方的脸露出了唐雨林熟悉的迷惘,那种真实的迷惘,他在日常生活中经
      常毫不掩饰的迷惘。唐雨林想,这确实是个阴谋,是一个不同寻常的阴谋。这个阴谋里有着让人不可忽略的东西,你无法让一个人带着真正的遗憾死去。况且这个人有过那样的母亲。
      唐雨林放下枪,点点头。李东方慢慢地离开了。
      现在的问题是,唐雨林必须让李东方明白什么是天鹅绒。如果李东方拒绝明白的话,
      唐雨林的计划将变得遥遥无期。
      唐雨林扛起枪回家了。他从不后悔。这一阵子,唐雨林和李东方两个人都很忙。一个忙于教,一个忙于学。学生老是听不懂,老师老是教不会,好在两个人都不着急。
      那一阵子,村子里的人都看见了这两个人垂头丧气的模样,经常有人问李东方,你在干什么呢 ?李东方就沮丧地说,我在想事呢。也有人问唐雨林,你老人家在干什么呢 ?唐雨林就恶狠狠地说,想事呢。于是很多人都说,他们都在想姚妹妹呢。
      这样过了一个月,唐雨林知道李东方确实无法明白天鹅绒是什么东西。这个叫李东方的男人已经越过了死亡的恐惧,专注于某一样事物的研究。这种特性与他的母亲是一样的,坚韧和脆弱相隔着一条细线,自我的捍卫和自我的崩溃同时进行着。
      唐雨林明了这一点。他怜悯李东方,他又别无选择。
      又过了一个月,已经很热了。有一天的傍晚,唐雨林站在屋前眺望落日。西边的天空
      上不断变幻色彩,从橘红到橘黄是一个长长的芬芳的叹息,从橘黄到玫瑰红,到紫色,到蓝灰,到烟灰,是一系列转瞬即逝的秋波。然后,炊烟升起来了,表达着生活里简单的愿望。土地上生长的每一样庄稼、每一棵树、每一丛草,都散发出生命的气息。生机是这么直白而一览无余,令人感动。
      唐雨林当天晚上就出发回苏州了。他的心越来越柔软,再不行动的话,也许他就要放开李东方了。
      他先是到了苏州,所有的布店都没有他要的东西。他又到了上海,上海有他的一些曾经发达过的亲戚,他小时候见过几位女眷用过天鹅绒的制品。在上海一无所获后,他又到了北京,北京的亲朋做着不大不小的官,不大不小的官说,这种布料非常稀少,相当可观的官才能凭票凭证购买到。
      他一无所获地回来了,但他给姚妹妹带来了扎辫子的绸带子,给女儿带来了一只小布娃娃,给那群泼皮们带来了几瓶酒。和去时一样,他回来的时候也是傍晚,要暗不暗的当口。他已经看见李东方放工回家了,正在自家屋后的菜地里干活。
      唐雨林提起枪就走。姚妹妹跟在他身后,走了一程,不敢再跟下去。
      片刻之后,唐雨林和李东方见面了。李东方蹲在菜地里,略显惊慌地打量从天而降的
      唐雨林,他的前后左右,全是高而茂密的芦苇—一个绿色的深渊。
      唐雨林威风凛凛地问:“我就是跑遍全中国,也不一定找得到那样东西。你说怎么办?”
      李东方从地里慢悠悠地站起来,用平常的口吻对唐雨林说:“你不必去找了,我想来想去,已经知道天鹅绒是什么样子了。”他接着说:“跟姚妹妹的皮肤一样。”
      唐雨林端起枪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枪打死了李东方。他终于找到了行动的机会,他知道,若是他放弃这次机会的话,也许他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。一切都结束了,唐雨林进了监狱,到现在他还在监狱里度他的漫漫长夜。每年的大年初一,我父亲想起老朋友唐雨林,总会像个妇人一样感时伤怀。这个杀人事件有意思的地方在于:如果李东方拒不明白天鹅绒这样东西,唐雨林会不会让李东方的生命一直寄存在他的枪口上?
      答案是会的。所有的人都这样说,唐雨林是个侠骨柔肠的男人。他如果想杀李东方,早就下手了,何必等到一定的时候。可以这么说,这是李东方自己找死。
      李东方死后的若干年后,公元一九九九年,大不列颠英国,王位继承人查尔斯王子,在与情人卡米拉通热线电话时说:“我恨不得做你的卫生棉条。”这使我们想起若干年前,一个疯女人的儿子,一个至死都不知道天鹅绒为何物的乡下人,竟然说出与英国王子相仿的情话:“我想做你用的草纸。”
      于是我们思想了,于是我们对生命一视同仁

    May 16

    香港老兄的笑话:武大郎原是日本国王

        从东京上来一大帮西服革履的日本人,一齐点头哈腰一躬九十度地大喊“四马
    参、四马参”。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兜售刺参之类的海产品,后来才明白是在道“对
    不起”。我身旁的空座也来了两位面容姣好、身长条顺的日本小姐,“四马参”之
    后款款落座,全身上下散发着经济强国青年的满腔自信,一扫故事片中鬼子的骄横
    和战败时的屈辱之相。嘈杂鼎沸的日本人颇令我身后的一位伟丈夫频频侧目,这位
    移居洛杉矾的港商自称正准备发动百条渔船保卫钓鱼岛,听说我是个好事的记者,
    当即邀请我参加,听得我差点跟他去两栖登路。
        说到日本,这老兄还给我讲了日本人为什么要去钓鱼岛的故事。


        说当年武大郎被西门庆毒死后抛人黄河,顺流漂进大海,被一只海龟救上海岛
    岛上居民比武大还矮,他们见武大高大威猛,就推举武大为国王。三宫六院七十二
    妃,武大很快有了一大群王子,这些王子散落民间,岛民的身高有了显著提高。
       
      武大称王后念念不忘西门庆可恶:“日来日去,日本人头上来了。”正好大臣
    求赐国名,就随口说:“日本人。”另一大臣取白布求画国旗,武大摸出一块炊饼
    随手拍去,就是国旗。“西门庆和潘金莲要我死,我偏要活得长久。”遂把“武运
    长久”画在旗上,意思是武大郎运气长久。
       
      感念海龟救命之恩,武大降旨龟为神物,举国响应。大郎卖炊饼出身,习惯见
    人大鞠躬,全国无不仿效。武大上朝“有事出班早奏,无事早早退朝”,但手下全
    是文盲。武大只好给大臣办班扫盲。可武大自己识字有限,只认得一些偏旁部首,
    学生使用时又忘了许多,于是形成一种“假”文字,称做平假名、片假名。
       
      一天,武大发现臣民没有姓,“名不正则言不顺。干脆指地为姓,住哪里就姓
    什么”。于是有了“田中”、“松下”、“山口”。“至于名字,就一二三四往下
    排。但老大不能叫大郎,那是我的忌讳,只能叫太郎。老二不能叫二郎,那是武松
    的忌讳,只能叫次郎。”于是有了田中太郎、松下次郎和山本五十六。
       
      武大山珍海味吃腻了,想起当初海上漂流吃生鱼,就让御膳房做鱼一定要生,
    想不到大受欢迎,生鱼片遂成为国菜。
       
      因西门庆经常到自家和潘金莲上床,害得武大没处睡,只好睡在地上,日久天
    长养成习惯。既然国王都睡在地上,臣民也只能睡在地上,铺张席子,就是所谓
    “榻榻米”。
       
      武大在中原曾被称做“三寸丁谷树皮”,有些自卑,到日本怕被人看不起,下
    令凡是比自己高的男子一律处死。许多家庭为保住儿子,就将儿子的腿打断,结果
    国民粗矮而且罗圈腿。武大因潘金莲而痛恨女人,下令女人只能在家伺候丈夫,而
    且要跪姿伺候,以示惩罚。漂亮的女人全部处死,所以日本的丑女极多。
       
      武大当了几十年国王,无疾而终,弥留之际留下遗训,要子孙后代找西门庆报
    仇。子孙们日夜操练,跑到少林寺偷学几招功夫,为了纪念国王武大郎,取名“武
    氏道”,后来因为日本人文化程度低,加上该国只有假文字,结果传成“武士道”
    又因为武大赤手空拳得天下,这些功夫又被称做“空手道”。
       
      最近,武大后人看了台湾毛片儿《金瓶梅》,就怀疑西门庆藏到台湾,加上
    CCYV播放的《水浒》由台湾演员王思懿扮演的潘金莲似乎是个正面形象,还每天在
    黄金时段“人人都为礼品愁,我送老爹海狗油”。为海豹鞭壮阳药做广告,更确信
    一对狗男女躲到台湾一带,于是一帮矮人爬上台湾对面的钓鱼岛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------唐老鸭《我在美国当农民》
    May 03

    命运本性和诱惑---拉·封丹

    命运和孩子
              一个正在读书的孩子,躺在一口深井的井沿边上睡着了。小学生困了的时候,什么地方都
          能当床,在什么地方都能熟睡。但现在看到他睡在井沿边上,有常识的人见了都吓得手足无
          措。庆幸的是命运女神这时恰巧路过此地,她轻声叫醒学生,然后说:“乖孩子,我救了你,
         你今后可要注意些啊。你要是掉到井里,人们将会责怪我,但这却是你自己不小心。今天我
         想请你回答,假如粗心大意造成麻烦你会怪罪于我吗?”说完话她悄然离去了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 听了这话,我很赞同命运女神讲的观点。目前世界上发生任何大小事情都归罪于她,人们
         因愚蠢、糊涂,办事不如意,都用命运不好的理由替自己解脱,让命运承担后果。
         总之,完全责怪命运女神,而从不去想自己的失误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      酒鬼和老婆

              俗话说,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 有个酒鬼因贪杯使家境受到很大的影响,人到中年就把家财喝了个精光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 这天,他又喝得酩酊大醉,他的老婆气不过便把他扔进了乱坟岗。待他昏睡很久醒来一
              看:咦?四周怎么都是陪葬品,我什么时候来到了坟地?
              “哦!”他摸摸脑门,瞅着这些东西,“我的老婆十有八九成了寡妇!”
              他的老婆这时正身着鬼魂的衣服,戴着狰狞的面具,拿腔象调走到酒刚醒的丈夫面前,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端上一碗给死鬼的热汤,把个酒鬼吓得灵魂出窍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 “你是谁?”他问道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 “我是阴曹地府中管吃喝的。”她答道,“我是专门给你们这些死鬼送饮食的。”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酒鬼听说马上接语道:“行行好,你能不能带点酒给我喝啊?”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 牧羊人与海

              一位住在大海边上的牧羊人,靠放羊为生。他虽然清贫,但无忧无虑,生活稳定。可后来
          他被卸在码头上的货物所吸引,于是卖掉了羊群,把钱用来作海运买卖。不走运的是货船遇
          难,使他血本无归。不得已只得重操旧业。他没有了过去的悠闲生活,只好拼命干活。经过
          一段时间的积攒,他又买来了几只羊。这一天风平浪静,一只货船平安地靠了岸。“噢,大海,
          你又再诱惑我向水中扔钱了,”牧羊人喊道,“你骗得了别人,可再不会使我上当。”
              这不是一个杜撰的故事,它来自生活。经验告诉我们,宁赚一毛实在钱,不要五角风险金。
          我们要立足于本职,面对财富的诱惑能够不为所动。也许个别人投机取巧能获成功,但大部
          分人常常是悔恨不已。大海确实是淘金之地,但你知道,随之而来的是狂风和海盗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怨天怨地怨命运,只是抱怨而不去试着改变自己,最后什么都得不到

    看到别人的暴发会羡慕眼红,跟着模仿,不是不可以

    成功了固然可喜,难的是失败后能从事实的残酷打击中清醒过来,认清自己的实力,永远抵抗诱惑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----------Jia

    April 30

    四十岁的绝代佳人

    Comment une  femme peut être toujours jolie même elle est âgée...?

    小时候看到一本美国人写的书,里面有一句话:“汤姆的母亲是一位四十岁的绝代佳人。”当时看得笑得不行,四十岁的绝代佳人?是什么概念?四十岁还有绝代佳人吗?
      
      当时眼界小,所看到的四十岁女人都是忙忙碌碌邋里邋遢,即便要想象她们打扮齐整的样子,料想也遮不住眼角眉稍疲乏苦闷的皱纹,怎么也跟绝代佳人沾不上边。
      
      后来,我看到38岁的张曼玉,50岁的林青霞,70岁的伊丽莎白泰勒,才知道世界上有些女人,在任何一个年龄阶段都可以被称为“绝代佳人”的。
      
      不仅仅是天生丽质的原因,真正的美女愈老愈有魅力。张曼玉初出道二十几岁的时候,给亦舒指为:“美则美矣,全无灵魂。”随着年龄增长,有了经历,举手投足间才有了内涵,年近四十,被评为中国“最有魅力”的女人。
      
      台湾著名作家柏杨说:“一个女人的外表美丽可能因时间而消逝——好比她的皮肤不再细嫩欲滴,不再白里透红;她的头发不再乌黑发亮,不再光鉴照人——但她的吸引力却与年龄而俱增,二十岁的女孩子像一朵没有香味的花,年龄渐长,其香才渐浓。” 使英王爱德华放弃王位的辛普森夫人,那一年已三十七岁,一代女皇武则天从感业寺回来的时候也已三十许人,照样击败后宫三千获得专宠。从来没有听说十八岁的小女孩就能颠倒众生,历史上最有魅力的女人,都是有了一定经历的成熟女人。正如柏杨所说:“年轻女子的爱如浮光掠影,中年妇人的爱却深入骨髓。”成熟女人的魅力正在于此。
      
      除了后天情感智慧的历练修养,现代美女比过去更懂得保养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。在过去,女人三十烂茶渣,如今,女人四十仍一枝花。市场上多的是各种承诺你永葆青春的美容化妆和整容手术。银幕里,纸媒上,网络中,到处是让你不辨年龄的各色美女,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,她不告诉你,你也许做梦都想不到或许连她的女儿都已经恋爱了。四十岁的绝代佳人 ,绝非神话。
      
      今天没事在家排八字玩,算到自己竟然要41岁才嫁得出去,痛心之余,只好勉励自己——倘若真的是天意,那我就只好努力争取在40岁的时候做一个颠倒众生的佳人啦!
      
      所以,从明天开始,我会更加用心地锻炼自己,使我的容颜美丽,灵魂芳香,在长长的岁月里修炼等待,等到那个注定要来迎娶我的老王子,踏马前来,跌落一地惊艳的眼镜碎片。
      
      那时候,我也许,不,一定会是个四十岁的绝代佳人。
    by 山中人兮芳杜若

    在我眼里,50多的妈妈也仍然是一位绝代佳人~.~

     

    March 20

    一句话 感动中国人

    有个朋友爱吃水爆肚,经常拽着我在哈尔滨的大街小巷寻找回民餐馆挨家试吃。后来被他找着一家,就在经纬街上,门面不大,卫生条件也让人不敢恭维,不过爆肚确实做得很地道。一段时间里,我们经常去那饕餮一番。 

        那是去年秋天的一个下午,我们两个又坐在那个小馆里推杯换盏,不是午饭时间,店里只有我们两个老回头客,饭店小老板也拎杯啤酒坐我们两个旁边闲扯,这是个很慵懒的午后。     

        在我们要第二盘水爆肚的时候,一个老乞丐推门而入。

        饭店地处繁华地带,经常有落魄者和伪装的落魄者来寻求帮助,我们也都见怪不怪,这家小饭馆的小老板挺有人情味,每逢有这样的事,或多或少他都要给两个,今天也不例外,没等老人开口,他掏出一块钱递了过去。老人不要,声音很含混的说不要不要,不要钱,有剩饭给一口就成。

        这令我们很诧异----这是一个真正的“要饭”的,他不要钱。我不由得仔细打量老人,他得有80多了,身板还算硬朗,腰挺的很直,最难得的是一身衣服虽然破旧,但是基本上算干净的,这在乞丐当中绝对是很少见的。

        要说要饭要到饭馆里是找对了地方,可事实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。小饭馆做的是回头客生意,客人吃剩的东西直接当面倒掉,他们家主食是烧卖,现要现包。小老板根本就没有剩饭剩菜给老人,很明显他也不能给老人来上这么一份现要现包,小不其然的一件事就这么不好解决。

        我们的桌上有一屉烧卖,每次来我们都会要上这么一份,我一口没吃过,我那哥们也是浅尝辄止,之所以要它是一个习惯。这家饭馆的服务员很有一套,在你点完菜后,她会随口问一句:“来几屉烧卖?”口气不容置疑,你会下意识的选择数量而不能拒绝他们家这个祖传手艺。

        朋友也对这个老人发生了兴趣,招呼服务员把这屉小老板引以为荣的烧卖给老人拿过去,并且让老人坐在我们旁边的桌上吃。没有外人,小老板也就不拦着老人坐下,还说桌上有醋,有芥末,想用随便。

        老人喃喃的道谢,从随身的包袱里掏出一个搪瓷茶缸想要点水喝,这个缸子让我们吃了一惊,班驳的缸体上一行红字还可以辨认---献给最可爱的人!

        我这个哥们是不折不扣的将门之后,他祖父是55年授衔时的少将。

        看到这个缸子出现在这么个老年乞丐手里让我们很纳闷,朋友迟疑地问老人这缸子哪来的?

        老人喃喃的说:“是我的,是我的,是发给我的。”

        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,朋友说:爷们,你过来坐,你过来坐,咱爷三唠唠。老人说不用不用。

        我起身把老人扶到我们桌前,于是就有了这样一段对话------

        “老爷子,你参过军?”

        “是呀是呀,当了七年兵哩!”

        “您老是哪里人?”

        “安徽金寨的。”

        “哪年入伍呀?”

        “46年,就是日本投降的第二年。”

        “您参加的是哪只部队啊?”

        “新四军六师,就是后来的华野六纵。”

        “您还记得你们纵队司令是谁吗?”

        “王必成啊,打仗是好手啊!”

        老人语言含糊不清的念叨起来,我和朋友都默然了---一个来自乡下的老农显然不会知道这些已经逐渐被人们淡忘的历史,这是支我军历史上的英雄部队----孟良崮上,张灵甫被这支部队击毙,使该纵队一战成名。

        我们给老人夹菜,倒酒,继续我们的话题------ “后来还参加了抗美援朝?”

        “是呀是呀,美国人的飞机厉害呀,我就是在朝鲜受伤后才复员的啊!”

        “那您参军七年应该是干部了,怎么是复员呢?”

        “没有文化啊,当不了干部。”

        看见我们狐疑的神色,老人着起急来:“你们两个娃不信吗?我有本本的,有本本的!”

        老人慌慌地在怀里摸出一个包得很仔细的小布包打开来,两个红色塑料皮的小本,一个是复员军人证书,另一个是二等残废军人证书。老人慢慢卷起左边的裤管,我看见了一条木腿。

        朋友在包里又拿起一张叠的很仔细的白纸打开看,看完后递给我,默默无语。

        那是一张村委会的介绍信,大意是持该介绍信者为我村复员残疾军人,无儿无女,丧失劳动能力,由于本村财政困难,无力抚养,特准许出外就食,望各地政府协助云云。

        村委会的大印红的刺眼。我们都被这个事实震惊了,饭店老板也目瞪口呆,好久他才结结巴巴的对老人说:“老爷子,再到了吃饭的时候您就上我这来,只要我这饭馆开一天,您就......”

        老人打断他说不,他说他还能走动他就要走,老人说东北人好咧,当年在丹东他就知道东北人好咧。

        我纳闷地问老人为什么在行乞的过程里为什么不要钱呢?老人突然盯着我说:“我当过七年兵的,我还是个共产党员哩,我怎么能......?”

        那一刻,我泪流满面……

    来源:TOM论坛

    February 25

    狼吃羊的故事

    狼吃羊的故事

    写给我爱的女孩,一个其她人都替代不了的人。

    狼吃羊的故事

     

    我是一个勇敢的狼,是个狂野,残忍,谁都不放在眼里的狼。

    我是一个孤独的狼,一个一直在寻找自己棵伴的狼。

    我是一个无知的狼,一个抓到一只绵羊却始终下不了口的狼。

    我是一个帅气的狼,一个领着一只绵羊到处寻找猎物的狼。

    我是一个另类的狼,是个狼性不改,却希望保护一只羊的狼。

    我是一个让羊鄙视的狼,是个它们认为不会吃羊的一个狼。

    我是一个愚笨的狼,一个不知不觉就爱上那只母羊的狼。

    我是一个幸运的狼,一个受到羊照料,关爱,相伴左右一起走天涯的狼。

    我是一个倒霉的狼,一个领着爱羊却碰到土狼狼群的狼。

    我是一个为爱痴狂的狼,一个为了爱羊而和同类殊死搏斗的狼。

    我是一个痛苦的狼,一个杀死赶跑同类,遍体鳞伤,即将死去的狼!

    我是一个无奈的狼,一个目睹爱羊为了自己而自杀的狼!

    我是一个丧尽天良的狼,一个为了自己生存下去,把爱羊一块不盛全部吃下的狼。

    我是一个身名远扬的狼,一个自己同类都杀,手段极其残忍,带领其他狼过上小康社会的狼。

    我是一个受狼尊敬的狼,一个所有动物都畏惧的,一个具有明星气质的名狼。

    我是一个独老其生的狼,一个每天对着日落发出悲伤的哀嚎的老狼。

     

    我是一个即将死去的狼,最后一次向上天发出一生以来最长的悲嚎的狼,。。。上天阿,在我就要死去的时候,你就答应我这么多年来的那个愿望吧:只要给我一分钟就好,让我重新获得青春,变回过去帅气的自己,并教会我羊话,我要让我的爱羊死前听到------我爱你。吃掉你我是无奈的,因为我是狼,这是上天给于我的天性,我不可违背它,所以在你死后我才吃掉你。如果来生可以选者的话,我希望你变成狼,一只活生生吃掉我的狼。让我也感受一下那种鲜血淋漓,撕心裂肺的爱,而不是一生的孤独。。。。

     

    下边是那只母羊在天堂写给公狼的信,可是狼从没有收到过,因为有天地之隔,直到狼死后。。。

    我是一只可爱的羊,一只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    转自《清风不止-没羽箭》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黑眼猫的感想:有的时候,我更加喜欢动物的生活和情感。

    忠诚,唯一,自由,是大自然的主人。

    即使把他们驯服圈养,可在那奔流的血管下仍潜伏着野性的因子,

    直等到那爆发的一刻,充血的双眼会告诉人们--

    天生的高贵的自由是无法剥夺的。

     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得太久,就和大自然对立了,

    也就和动物们离得越来越远了。所以会有恐惧感。

    以后拥有自己的动物庄园也许是可笑的幻想,

    但也有好朋友愿意陪我做梦,怎么会有不会实现的可能呢?

    英式的庄园,美式的大谷仓,德式的森林, 澳大利亚的草场。。。

    哈哈,人因梦想而伟大哦~。~  我就是一只喜欢做梦的猫!